9.71 Venetoclax
重點整理
- 章節
- 第 9 節 抗癌瘤藥物。
- 修訂日期
- 原文標註的最近修訂為 114/10/1;本節原文共標註 5 個修訂日期。
- 本節規範
- Venetoclax。
- 相關藥品
- 另有 7 種藥品的資料頁把本節列為類別或併用相關規定。
- 事前審查
- 本節原文載有事前審查規定(適用範圍見原文)。
原文
9.71. Venetoclax (如 Venclexta):(108/9/1、110/7/1、112/7/1、114/8/1、
114/10/1)
1.單獨使用於具有17p 缺失的慢性淋巴球性白血病(CLL) 成年患者。 (108/9/1、
112/7/1、114/10/1)
(1)限先前曾接受至少1種包括 alkylating agent 與 anti-CD20 (如 R-CVP、R-
CHOP、rituximab 加 bendamustine 等)的治療2個療程以上仍惡化或復發者。
(2)開始使用前之疾病狀態需出現下列任一情形:
I.進行性的血液相惡化至 Hb< 10.0gm/dL 或 PLT<100K/uL,且無其他原因可以
解釋。
II.脾臟腫大超過左肋骨下緣6cm。
III.淋巴結腫大,最長徑超過10cm。
IV.周邊血液淋巴球在2個月內增加50%以上,或倍增時間(doubling time)小於6
個月。
V.出現自體免疫併發症,且經類固醇治療無效。
VI.出現具症狀的淋巴結外病灶。
(3)需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每3個月需再次申請。再次申請時需檢附療效評估資
料,若未達 iwCLL(International Workshop on CLL)最新定義之 partial
remission 或 complete remission,則不予給付。
(4) 在具有17p 缺失病人,venetoclax、acalabrutinib、ibrutinib 及
zanubrutinib 四者僅能擇一使用,唯有在出現無法忍受其副作用時方可互換。
三者使用總療程合併計算,以全部24個月為上限。 (108/9/1、112/7/1、
114/10/1)
(5)每日至多處方4粒。
2.併用低劑量 cytarabine 或 azacitidine(除 Winduza 及 Azacitidine Lyophilized
Inj 100mg"GBC"以外),使用於無法接受高強度化學治療之初診斷急性骨髓性白血
病(AML)病人:(110/7/1、114/8/1)
(1)需具有下列 I.或II.的條件之一:
I.75歲以上。
II.18歲以上但未滿75歲時,需ECOG performance status 為2或3,且符合下列
任一條件者:
A.具有心臟衰竭治療病史,且 left ventricle ejection fraction (LVEF)
<50%。
B.具慢性肺部疾病史,且 DLCO<65%。
C.具肝功能異常:Bilirubin level 在1.5-3.0倍正常值間。
(2)需未曾因骨髓化生不良症候群(myelodysplastic syndrome, MDS)接受過
azacitidine 治療者。
(3)需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每2個療程需再次申請;再次申請時需檢附療效評估
資料,若病情惡化應即停止使用。
(4)若併用低劑量 cytarabine,每日至多處方6粒,最多給付4個療程。若併用
azacitidine 治療,每日至多處方4粒,最多給付6個療程。(110/7/1、114/8/1)
健保署藥品給付規定(115.9.22 更新版)原文,只整理斷行與頁碼;括號內為原文標註的修訂生效日。給付條件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原文標註的修訂日期(5 個)
114/10/1114/8/1112/7/1110/7/1108/9/1
本節規範的藥品(1)
類別或併用相關的藥品(7)
克瘤康AcalabrutinibAzacitidineVidazaBendamustineInnomustine賽德薩Cytarabine億珂IbrutinibRituximabMabthera百悅澤Zanubrutinib
這些藥品的資料頁把本節列為「類別或併用相關規定」:本節點名、類別規定涵蓋,或條文提到須併用/不得併用。
常見問題
健保給付規定第 9.71 節規範什麼?
第 9.71 節「Venetoclax」屬第 9 節 抗癌瘤藥物,原文標註最近修訂日期 114/10/1。完整條件請見本頁原文,條文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第 9.71 節適用哪些藥?
本節規範的成分:Venetoclax。另有類別或併用相關的藥品列在本頁。
資料來源
整理:RxAthena 藥策智庫・資料截至 2026-10-21。僅供資訊參考,不構成醫療、法律或送審建議;實際以各主管機關現行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