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4 Gefitinib
重點整理
- 章節
- 第 9 節 抗癌瘤藥物。
- 修訂日期
- 原文標註的最近修訂為 115/8/1;本節原文共標註 19 個修訂日期。
- 本節規範
- Gefitinib。
- 相關藥品
- 另有 6 種藥品的資料頁把本節列為類別或併用相關規定。
原文
9.24.Gefitinib(如 Iressa):(93/11/1、96/8/1、96/11/1、100/6/1、101/5/1、
101/10/1、103/5/1、106/11/1、 108/6/1、108/11/1、109/4/1、109/6/1、
109/10/1、111/2/1、111/4/1、113/3/1、113/6/1、113/10/1、115/8/1)
1.限單獨使用於
(1)具有 EGFR-TK 基因突變之局部侵犯性或轉移性(即第IIIB、IIIC 或第IV期)之肺腺
癌病患之第一線治療,需檢附 EGFR 基因檢測結果報告,且需符合全民健康保險
藥品給付規定之通則十二。(100/6/1、108/6/1、108/11/1、113/6/1)
(2)先前已使用過第一線含鉑化學治療,或70歲以上接受過第一線化學治療,但仍
局部惡化或轉移之肺腺癌。(96/11/1、100/6/1、111/2/1)
2.使用注意事項(106/11/1、109/4/1、109/10/1、111/4/1、113/3/1、115/8/1)
(1)用於第一線用藥:病歷應留存確實患有肺腺癌之病理或細胞檢查報告,及
EGFR-TK 基因突變檢測報告。(100/6/1、106/11/1)
(2)用於第二線以上用藥:病歷應留存確實患有肺腺癌之病理或細胞檢查報告,並
附曾經接受第一線含鉑化學治療,或70歲(含)以上接受過第一線化學治療之證
明,及目前又有疾病惡化之影像診斷證明(如胸部 X 光、電腦斷層或其他可作
為評估的影像),此影像證明以可測量(measurable)的病灶為優先,如沒有
可以測量的病灶,則可評估(evaluable)的病灶亦可採用。(96/11/1、
100/6/1、101/10/1、106/11/1)
(3)每次處方以4週為限,再次處方時需於病歷記錄治療後相關臨床資料,如每4週
需追蹤胸部 X 光或電腦斷層等影像檢查,每8至12週需進行完整療效評估(如胸
部 X 光或電腦斷層)。(101/5/1、106/11/1)
(4)本藥品與 erlotinib 及 afatinib 不得併用。(96/8/1、103/5/1、109/4/1)
(5)本藥品於第一線使用時,與 osimertinib、dacomitinib、bevacizumab 併用
erlotinib 之治療組合及 aumolertinib 僅得擇一使用,除因耐受性不良,不得
互換。(109/6/1、109/10/1、111/4/1、113/3/1、113/10/1、115/8/1)
I.如需更換使用 osimertinib 或 aumolertinib,必須符合 osimertinib 或
aumolertinib 第一線使用於具有 EGFR Exon 19 Del 或 Exon 21 L858R 基因
突變之局部侵犯性或轉移性(即為 IIIB、IIIC 期或第IV期)肺腺癌病患之
限制。(109/6/1、111/4/1、113/10/1、115/8/1)
II.如需更換使用 dacomitinib,必須符合 dacomitinib 第一線使用於具有
EGFR-TK Exon 19 Del 或 Exon 21 L858R 點突變,且無腦轉移(non-CNS)之局
部侵犯性或轉移性肺腺癌之限制。(109/10/1)
III.如需更換使用 bevacizumab 併用 erlotinib 之治療組合,必須符合
bevacizumab 第一線使用於具有 EGFR Exon 21 L858R 突變且腦轉移之無法手
術切除的轉移性(第IV期)非鱗狀非小細胞肺癌肺腺癌之限制。(113/3/1)
健保署藥品給付規定(115.9.22 更新版)原文,只整理斷行與頁碼;括號內為原文標註的修訂生效日。給付條件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原文標註的修訂日期(19 個)
115/8/1113/10/1113/6/1113/3/1111/4/1111/2/1109/10/1109/6/1109/4/1108/11/1108/6/1106/11/1103/5/1101/10/1101/5/1100/6/196/11/196/8/193/11/1
本節規範的藥品(1)
類別或併用相關的藥品(6)
這些藥品的資料頁把本節列為「類別或併用相關規定」:本節點名、類別規定涵蓋,或條文提到須併用/不得併用。
常見問題
健保給付規定第 9.24 節規範什麼?
第 9.24 節「Gefitinib」屬第 9 節 抗癌瘤藥物,原文標註最近修訂日期 115/8/1。完整條件請見本頁原文,條文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第 9.24 節適用哪些藥?
本節規範的成分:Gefitinib。另有類別或併用相關的藥品列在本頁。
資料來源
整理:RxAthena 藥策智庫・資料截至 2026-10-21。僅供資訊參考,不構成醫療、法律或送審建議;實際以各主管機關現行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