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vacizumab(Avastin、Mvasi)
健保收載與支付價
| 品名 | 廠商 | 支付價(元) | 現行價生效 |
|---|---|---|---|
| 艾法施注射液 MVASI SOLUTION FOR INJECTION | 台灣安進藥品有限公司 | 14,400 | 2026-06-01 |
| 艾麥思注射劑 Alymsys concentrate for solution for Infusion | 美時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 14,400 | 2026-06-01 |
| 衛癌瑪注射液 Vegzelma concentrate for solution for infusion | 台灣賽特瑞恩有限公司 | 14,400 | 2025-08-01 |
| 癌思停 注射劑 AVASTIN INJECTION | 羅氏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 | 5,473 | 2026-04-01 |
| 癌畢弭 注射劑 ABEVMY | 台灣生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000 | 2025-08-01 |
| 艾法施注射液 MVASI Solution for Injection | 台灣安進藥品有限公司 | 4,000 | 2025-08-01 |
| 艾麥思注射劑 Alymsys concentrate for solution for Infusion | 美時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 4,000 | 2025-06-01 |
| 衛癌瑪注射液 Vegzelma concentrate for solution for infusion | 台灣賽特瑞恩有限公司 | 4,000 | 2025-08-01 |
藥品給付規定
用於大腸直腸癌、神經膠質瘤及卵巢癌等特定癌症治療。
- 適用範圍
- 轉移性大腸直腸癌(第一線及第二線)、惡性神經膠質瘤(復發)、卵巢上皮細胞/輸卵管/原發性腹膜癌(第一線維持治療)
- 治療線別
- 第一線、第二線
- 事前審查
- 是
- 療程/數量
- 依適應症而定(如18週、12週等)
- 續用條件
- 需提出客觀證據證實無惡化
用於肺腺癌及非小細胞肺癌之多線治療,需檢附基因檢測或影像證明。
- 適用範圍
- 肺腺癌(EGFR突變)、非小細胞肺癌(含維持、二線、三線治療)、腦轉移非鱗狀非小細胞肺癌
- 治療線別
- 第一線、第二線、第三線、維持療法
- 事前審查
- 否
- 療程/數量
- 每次處方以4週為限
- 續用條件
- 每4週追蹤影像,每8至12週進行完整療效評估
早產兒視網膜病變,經醫師評估符合條件者,事前審查後給付。
- 適用範圍
- 早產兒視網膜病變(ROP)且符合特定分區分期或急進型(AP-ROP)之住院病患。
- 事前審查
- 部分
- 療程/數量
- 每人上限3小瓶
- 續用條件
- 申請第二、三瓶需事前審查
- 處方限制
- 曾受訓之眼科專科醫師
卵巢癌患者第一線含鉑化療後,符合BRCA或HRD條件者,可申請維持治療。
- 適用範圍
- 卵巢、輸卵管或原發性腹膜癌維持治療
- 治療線別
- 第一線含鉑化療後
- 事前審查
- 是
- 療程/數量
- 限用兩年
- 續用條件
- 需影像學證實無惡化
晚期腎癌、肝癌或碘治療無效之甲狀腺癌,需定期評估影像且部分需事前審查。
- 適用範圍
- 晚期腎細胞癌、晚期肝細胞癌(Child-Pugh A)、放射性碘治療無效之分化型甲狀腺癌
- 治療線別
- 腎癌:interferon-alpha/IL-2失敗或不適用者;肝癌:局部治療失敗者
- 事前審查
- 部分
- 療程/數量
- 每次3個月
- 續用條件
- 每3個月評估影像資料,無惡化方可續用
用於EGFR突變肺腺癌一線或鱗狀肺癌二線治療。
- 適用範圍
- EGFR突變肺腺癌第一線治療或含鉑化療失敗之鱗狀非小細胞肺癌第二線治療
- 治療線別
- 第一線(肺腺癌)或第二線(鱗狀肺癌)
- 事前審查
- 否
- 療程/數量
- 每次處方4週為限
- 續用條件
- 每8至12週進行療效評估
用於多種癌症(肺癌、乳癌、卵巢癌等)之第一線治療,需符合相關免疫藥物規定。
- 適用範圍
- 卵巢癌、腎功能不佳或腎切除之惡性腫瘤、轉移性鱗狀/非鱗狀非小細胞肺癌、擴散期小細胞肺癌、早期三陰性乳癌、EGFR exon 20插入突變NSCLC、可切除NSCLC術前輔助、dMMR/MSI-H子宮內膜癌
- 治療線別
- 第一線
- 事前審查
- 否
- 療程/數量
- 術前輔助至多3個療程;子宮內膜癌至多6個療程
用於放射碘無效之甲狀腺癌或特定晚期肝癌,需事前審查。
- 適用範圍
- 放射性碘治療無效之分化型甲狀腺癌;或Child-Pugh A級晚期肝細胞癌(具肝外轉移、大血管侵犯或TACE治療失敗者)
- 治療線別
- 其他治療失敗後
- 事前審查
- 是
- 療程/數量
- 每次3個月
- 續用條件
- 每3個月評估,無惡化方可續用
條件摘要由 AI 從健保署「藥品給付規定」公告原文逐節整理,僅供快速查閱;實際適用以健保署公告原文為準。
健保共擬會議審議歷程
| 會議 | 案由 | 結果 | 摘要 |
|---|---|---|---|
| 第73次會議 2024-12-19 | 給付規定修訂 MVASI (bevacizumab) |
通過 | 同意擴增給付於大腸癌第二線治療,並調整支付價格及簽訂藥品給付協議。 |
| 第73次會議 2024-12-19 | 給付規定修訂 MV ASI |
紀錄未見決議 | 建議修訂轉移性大腸或直腸癌病人的第二線治療給付規定。 |
| 第66次會議 2024-02-17 | 給付規定修訂 Avastin |
通過 | 修訂給付規定並納入多項癌症藥品之給付規定修訂。 |
| 第65次會議 2023-12-21 | 新增收載/給付規定修訂 Avastin |
通過 | 擴增給付於晚期非鱗狀非小細胞肺癌及卵巢上皮細胞癌、腹膜癌及輸卵管癌。 |
| 第44次會議 2020-04-16 | 給付規定修訂 Avastin |
通過 | 擴增給付範圍至卵巢癌及子宮頸癌,須簽訂協議。 |
| 第34次會議 2018-10-18 | 給付規定修訂 Avastin |
通過 | 同意擴增給付範圍,作為轉移性大腸或直腸癌患者的第一線治療。 |
| 第24次會議 2017-02-16 | 給付規定修訂 Avastin |
通過 | 修訂含bevacizumab成分藥品使用於轉移性大腸或直腸癌之給付規定。 |
| 第22次會議 2016-10-20 | 給付規定修訂 Avastin (bevacizumab) |
不通過 | 不同意擴增非小細胞肺癌之給付範圍。 |
| 第17次會議 2015-12-17 | 給付規定修訂 Avastin (bevacizumab) |
不通過 | 暫不同意擴增給付範圍於卵巢癌。 |
| 第2次會議 2013-04-11 | 給付規定修訂 Avastin 癌思停 |
不通過 | 不同意修訂用於無法切除的晚期、轉移性或復發性非鱗狀非小細胞肺癌的第一線治療。 |
來源:健保署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之議程與會議紀錄。議程「待審」以正式會議紀錄為準。
台灣藥證
持證廠商:羅氏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安進藥品有限公司 、台灣生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美時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台灣賽特瑞恩有限公司
核准適應症(藥證登載)
1. 轉移性大腸直腸癌 (mCRC): (1) 與含有5-fluorouracil為基礎的化學療法合併使用,可以作為轉移性大腸或直腸癌病人的第一線治療。 (2) 與含有5-fluorouracil/leucovorin/oxaliplatin的化學療法合併使用,可以作為先前接受過以fluoropyrimidine 為基礎的化學療法無效且未曾接受過bevacizumab治療的轉移性大腸或直腸癌病人的治療。 (3) 與含有fluoropyrimidine-irinotecan或fluoropyrimidine-oxaliplatin為基礎的化學療法合併使用,可以作為第一線已接受過以 Alymsys 併用化療後惡化之轉移性大腸或直腸癌病人的第二線治療。 2. 轉移性乳癌 (mBC):與 paclitaxel 合併使用,可以作為 HER2 (-) 轉移性乳癌病人的第一線治療。 3. 惡性神經膠質瘤
國際核准與評估
- 美國 FDA
- 首次核准 2004-02-26(Avastin、Lytenava)
- 歐盟 EMA
- Orblid:Application withdrawn,(共 16 個品項)
- 法國 HAS
- 最佳附加療效評級 ASMR III(中等附加效益(modérée))
英國 NICE 技術評估
- TA1136 Bevacizumab (originator and biosimilars) with fluoropyrimidine-based chemotherapy for metastatic colorectal cancer 25 February 2026
- TA1022 Bevacizumab gamma for treating wet age-related macular degeneration 4 December 2024
- TA1008 Trifluridine–tipiracil with bevacizumab for treating metastatic colorectal cancer after 2 systemic treatments 25 September 2024
- TA946 Olaparib with bevacizumab for maintenance treatment of advanced high-grade epithelial ovarian, fallopian tube or primary peritoneal cancer 17 January 2024
- TA939 Pembrolizumab plus chemotherapy with or without bevacizumab for persistent, recurrent or metastatic cervical cancer 13 December 2023
- TA666 Atezolizumab with bevacizumab for treating advanced or unresectable hepatocellular carcinoma 16 December 2020
國際資料供參考,非健保署核價或給付依據。
常見問題
有。截至 2026-10-01,健保現行收載 8 個品項,支付價 4,000–14,400 元;該成分最早的收載紀錄為 2011-06-01。給付另受藥品給付規定第 9.37 節規範。
依藥品給付規定第 9.37 節:用於大腸直腸癌、神經膠質瘤及卵巢癌等特定癌症治療。 需經事前審查。(條件摘要供參考,以健保署公告原文為準。)
第73次會議(2024-12-19)審議「給付規定修訂」,結果:通過。同意擴增給付於大腸癌第二線治療,並調整支付價格及簽訂藥品給付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