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09 Enfortumab vedotin
重點整理
- 章節
- 第 9 節 抗癌瘤藥物。
- 修訂日期
- 原文標註的最近修訂為 113/5/1。
- 本節規範
- Enfortumab Vedotin。
- 相關藥品
- 另有 5 種藥品的資料頁把本節列為類別或併用相關規定。
- 事前審查
- 本節原文載有事前審查規定(適用範圍見原文)。
原文
9.109.Enfortumab vedotin(如 Padcev):(113/5/1)
1.適用於先前接受過含鉑化學治療,後續接受免疫檢查點抑制劑(如 atezolizumab;
nivolumab;pembrolizumab;avelumab;ipilimumab 製劑)治療失敗後疾病惡化的
局部晚期或轉移性泌尿道上皮癌成人病人,須檢附接受過含鉑化學治療之病歷報
告。
2.使用條件:
(1)病人身體狀況良好(ECOG≦2)且預期壽命至少3個月以上。
(2)病人之心肺與肝腎功能須符合下列所有條件:
I.NYHA(the New York Heart Association) Functional Class I 或 II。
II.GOT<60U/L 及 GPT<60U/L,且 T-bilirubin<1.5mg/dL。
III.腎功能: eGFR>30mL/min /1.73m
2
。
(3)無中樞神經系統(CNS)轉移。
(4)需排除病情控制不佳的糖尿病患者(HbA1c≧8%)。
3.須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初次申請時需檢附以下資料:
(1)病人身體狀況良好(ECOG≦2)及心肺與肝腎功能之評估資料。
(2)病人12週內之疾病影像檢查及報告(如胸部 X 光、電腦斷層或其他可作為評估的
影像),此影像證明以可測量(measurable)的病灶為優先,如沒有可以測量的病灶,
則可評估(evaluable)的病灶亦可採用。
(3)其他佐證病歷資料。
4.每次申請事前審查以3個療程為限,再次申請時需檢附療效評估資料,若病情惡化
即不得再次申請,無效後或給付時程期滿後則不再給付該適應症相關之標靶藥物及
免疫檢查點抑制劑。
5.每位病人限給付6個療程。
健保署藥品給付規定(115.9.22 更新版)原文,只整理斷行與頁碼;括號內為原文標註的修訂生效日。給付條件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本節規範的藥品(1)
類別或併用相關的藥品(5)
這些藥品的資料頁把本節列為「類別或併用相關規定」:本節點名、類別規定涵蓋,或條文提到須併用/不得併用。
常見問題
健保給付規定第 9.109 節規範什麼?
第 9.109 節「Enfortumab vedotin」屬第 9 節 抗癌瘤藥物,原文標註最近修訂日期 113/5/1。完整條件請見本頁原文,條文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第 9.109 節適用哪些藥?
本節規範的成分:Enfortumab Vedotin。另有類別或併用相關的藥品列在本頁。
資料來源
整理:RxAthena 藥策智庫・資料截至 2026-10-21。僅供資訊參考,不構成醫療、法律或送審建議;實際以各主管機關現行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