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2.10 含 macitentan 及 tadalafil 之複方製劑
重點整理
- 章節
- 第 2 節 心臟血管及腎臟藥物;上層節 2.8.2。
- 修訂日期
- 原文標註的最近修訂為 115/5/1。
- 本節規範
- Macitentan / Tadalafil。
- 相關藥品
- 另有 3 種藥品的資料頁把本節列為類別或併用相關規定。
- 事前審查
- 本節原文載有事前審查規定(適用範圍見原文)。
原文
2.8.2.10.含 macitentan 及 tadalafil 之複方製劑(如 Opsynvi):(115/5/1)
1.用於結締組織病變導致之肺動脈高血壓,限符合下列各項條件之病人使用:
(1)經右心導管檢查,證實確實符合肺動脈高血壓之診斷。
(2)結締組織病變導致之肺動脈高血壓成人病人 (須經肺動脈高血壓相關檢查,如肺功
能、高解析胸部電腦斷層、肺部通氣及灌流核醫掃瞄、血液檢查、心臟超音波檢查、
或六分鐘走路測試等排除其他病因 ),且使用現有藥物 (如: sildenafil 或
tadalafil)治療3個月後成效仍不佳者。
(3)經風濕免疫專科醫師會診,確認有需使用者。
2.需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
(1)每次申請之療程以6個月為限。申請時須檢附 NYHA Functional class、六分鐘步行
測試、心臟超音波或心電圖、心房衰竭指數(Pro-BNP or NT Pro-BNP)等檢查結果,
及專科醫師會診意見等病歷紀錄。
(2)使用後每6個月需重新評估一次治療之療效,前述檢查結果皆未較使用前改善者,
應暫停使用並加強結締組織病本身疾病之控制。必要時得於 3個月後再行申請使用1
次。
3.每日限給付1粒,且不得與 PDE-5i 或 ERA 類藥物併用。
健保署藥品給付規定(115.9.22 更新版)原文,只整理斷行與頁碼;括號內為原文標註的修訂生效日。給付條件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本節規範的藥品(1)
類別或併用相關的藥品(3)
這些藥品的資料頁把本節列為「類別或併用相關規定」:本節點名、類別規定涵蓋,或條文提到須併用/不得併用。
常見問題
健保給付規定第 2.8.2.10 節規範什麼?
第 2.8.2.10 節「含 macitentan 及 tadalafil 之複方製劑」屬第 2 節 心臟血管及腎臟藥物,原文標註最近修訂日期 115/5/1。完整條件請見本頁原文,條文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第 2.8.2.10 節適用哪些藥?
本節規範的成分:Macitentan / Tadalafil。另有類別或併用相關的藥品列在本頁。
資料來源
整理:RxAthena 藥策智庫・資料截至 2026-10-21。僅供資訊參考,不構成醫療、法律或送審建議;實際以各主管機關現行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