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6 Pemetrexed
重點整理
- 章節
- 第 9 節 抗癌瘤藥物。
- 修訂日期
- 原文標註的最近修訂為 115/10/1;本節原文共標註 14 個修訂日期。
- 本節規範
- Pemetrexed。
- 相關藥品
- 另有 6 種藥品的資料頁把本節列為類別或併用相關規定。
原文
9.26.Pemetrexed(如 Alimta):(95/3/1、95/7/1、97/11/1、98/9/1、103/4/1、
103/9/1、106/11/1、111/2/1、114/6/1、114/8/1、114/10/1、115/8/1、115/10/1)
1.限用於
(1)與 cisplatin 併用於惡性肋膜間質細胞瘤。
(2)以含鉑之化學療法治療或70歲以上接受過第一線化學治療,但仍失敗之局部晚期
或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病患(顯著鱗狀細胞組織型除外)之單一藥物治療。
(95/7/1、97/11/1、98/9/1、111/2/1)
(3)與含鉑類之化學療法併用,作為治療局部晚期或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顯著鱗狀細
胞組織型除外)之第一線化療用藥,且限用於 ECOG 為0~1之病患。(98/9/1)
(4)pemetrexed(限使用 Pexeda、Apeta、Pemetrexed Sandoz 或 Alimta Avos)與
pembrolizumab 及含鉑類之化學療法,或 pemetrexed(限使用 Pexeda、Apeta、
Pemetrexed Sandoz 或 Alimta Avos)與 tislelizumab 及含鉑類之化學療法併用於
轉移性,不具有 EGFR/ALK/ROS-1腫瘤基因異常的非鱗狀非小細胞肺癌的第一線治
療,患者需符合免疫檢查點抑制劑之藥品給付規定。(114/6/1、114/8/1、
115/8/1、115/10/1)
(5)與 amivantamab 及 carboplatin併用於罹患帶有表皮生長因子受體(EGFR) exon
20插入突變之局部晚期或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NSCLC)的成人病人,作為第一線治
療。(114/10/1)
(6)pemetrexed(限使用 Pexeda、Apeta、Pemetrexed Sandoz 或 Alimta Avos) 與
nivolumab 及含鉑化療併用於非鱗狀非小細胞肺癌術前輔助治療,患者需符合免疫
檢查點抑制劑之藥品給付規定。(115/6/1、115/8/1)
2.每4個療程需進行療效評估,病歷應留存評估紀錄,無疾病惡化方可繼續使用。
(103/4/1、103/9/1、106/11/1)
健保署藥品給付規定(115.9.22 更新版)原文,只整理斷行與頁碼;括號內為原文標註的修訂生效日。給付條件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原文標註的修訂日期(14 個)
115/10/1115/8/1115/6/1114/10/1114/8/1114/6/1111/2/1106/11/1103/9/1103/4/198/9/197/11/195/7/195/3/1
本節規範的藥品(1)
類別或併用相關的藥品(6)
這些藥品的資料頁把本節列為「類別或併用相關規定」:本節點名、類別規定涵蓋,或條文提到須併用/不得併用。
常見問題
健保給付規定第 9.26 節規範什麼?
第 9.26 節「Pemetrexed」屬第 9 節 抗癌瘤藥物,原文標註最近修訂日期 115/10/1。完整條件請見本頁原文,條文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第 9.26 節適用哪些藥?
本節規範的成分:Pemetrexed。另有類別或併用相關的藥品列在本頁。
資料來源
整理:RxAthena 藥策智庫・資料截至 2026-10-21。僅供資訊參考,不構成醫療、法律或送審建議;實際以各主管機關現行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