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30 Glycerol phenylbutyrate
重點整理
- 章節
- 第 3 節 代謝及營養劑;上層節 3.3。
- 修訂日期
- 原文標註的最近修訂為 113/11/1。
- 本節規範
- Glycerol Phenylbutyrate。
- 相關藥品
- 另有 1 種藥品的資料頁把本節列為類別或併用相關規定。
- 事前審查
- 本節原文載有事前審查規定(適用範圍見原文)。
原文
3.3.30. Glycerol phenylbutyrate (如 Ravicti):(113/11/1)
1.用於經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認定之不能藉由限制蛋白質的攝入和/或單純補充氨基
酸控制的尿素循環代謝異常(Urea Cycle Disorders;UCDs)病人的長期輔助治療,
包括 carbamoyl phosphate synthetase (CPS) I缺乏症、鳥胺酸氨甲醯基轉移酶
(ornithine carbamoyltransferase,OTC)缺乏症、argininosuccinate
synthetase(ASS)缺乏症、argininosuccinate lyase(ASL)缺乏症、arginase (ARG)
I 缺乏症和ornithine translocase缺失引起之高鳥胺酸血症-高氨血症-高瓜胺酸血
症症候群(hyperornithinaemia-hyperammonaemia homocitrullinuria
syndrome,HHH)。
2.使用限制:
(1)服用本藥品時,必須限制飲食中的蛋白質,某些情況下還應添加膳食補充劑(例如
必需氨基酸、精氨酸[arginine]、瓜氨酸[citrulline]、無蛋白熱量補充劑)。
(2)本藥品不得使用於急性高氨血症(acute hyperammonemia)之控制。
(3)需經事前審查核准使用。
3.用藥後,若病情惡化即須停止使用。
健保署藥品給付規定(115.9.22 更新版)原文,只整理斷行與頁碼;括號內為原文標註的修訂生效日。給付條件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本節規範的藥品(1)
類別或併用相關的藥品(1)
這些藥品的資料頁把本節列為「類別或併用相關規定」:本節點名、類別規定涵蓋,或條文提到須併用/不得併用。
相關罕見疾病
常見問題
健保給付規定第 3.3.30 節規範什麼?
第 3.3.30 節「Glycerol phenylbutyrate」屬第 3 節 代謝及營養劑,原文標註最近修訂日期 113/11/1。完整條件請見本頁原文,條文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第 3.3.30 節適用哪些藥?
本節規範的成分:Glycerol Phenylbutyrate。另有類別或併用相關的藥品列在本頁。
資料來源
整理:RxAthena 藥策智庫・資料截至 2026-10-21。僅供資訊參考,不構成醫療、法律或送審建議;實際以各主管機關現行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