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14 Satralizumab、inebilizumab
重點整理
- 章節
- 第 8 節 免疫製劑;上層節 8.2。
- 修訂日期
- 原文標註的最近修訂為 115/2/1;本節原文共標註 3 個修訂日期。
- 本節規範
- Inebilizumab、Satralizumab。
- 相關藥品
- 另有 3 種藥品的資料頁把本節列為類別或併用相關規定。
- 事前審查
- 本節原文載有事前審查規定(適用範圍見原文)。
原文
8.2.14.Satralizumab(如 Enspryng)、inebilizumab(如 Uplizna):(112/10/1、
115/1/1、115/2/1)
1. Satralizumab限用於治療泛視神經脊髓炎(neuromyelitis optica spectrum disor-
der,NMOSD)之 12 歲以上患者,另 inebilizumab 限用於成人,且需同時符合下列條
件:
(1) 經檢測為水通道蛋白 4 自體抗體陽性(anti-aquaporin-4[AQP4] antibody pos-
itive)。
(2) 使用至少 3 個月免疫抑制療法後,如口服皮質類固醇、 azathioprine 或
mycophenolate mofetil,仍有疾病復發。
(3) 二年內曾發生二次以上需要救援治療的復發患者,且須符合以下條件 (I+II+III
或I+II+IV)(112/10/1、115/1/1、115/2/1)
I.有神經影像學(磁振造影)報告佐證其發作
II.發作時住院接受急性期治療
III.發作時 EDSS(Expanded Disability Status Scale)分數增加,其定義為原先
EDSS 為0者須增加2分以上,原先 EDSS 大於0者須增加1分以上。
【EDSS:Expanded Disability Status Scale 。擴展失能狀態量表,針對神經功能
的表現評估。分數介於0至10分,0分代表健康無失能狀態,10分代表死亡。】
IV.發作時最佳矯正視力、辨色力與視野檢查呈現與視神經炎相關視覺損害加上
視網膜斷層掃描儀(Optical Coherence Tomography)結構損傷之證據。
(4) 治療前之疾病嚴重度(EDSS)須小於等於 6.5 分。
2. 須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
(1) 限由神經科、小兒神經科及眼科醫師開立處方。(112/10/1、115/1/1)
(2) 應併檢附病人完整視力、視野、MRI、整個用藥期間復發情形之相關完整病歷等
資料。
(3) 初始給付期間以 12 個月為限。
3. 續用標準:初始給付12個月後,應每6個月測量病人之EDSS分數,且EDSS值≦6.5
分,始得續用,每次續用限 6 個月。
4. 停用標準:使用satralizumab或inebilizumab後,病人疾病惡化,且EDSS≧8分,
或疾病年度發作頻率增加者,應停止使用。
5. Satralizumab或 inebilizumab 僅得擇一使用,惟在有耐受不良時方可轉換使用。
健保署藥品給付規定(115.9.22 更新版)原文,只整理斷行與頁碼;括號內為原文標註的修訂生效日。給付條件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原文標註的修訂日期(3 個)
115/2/1115/1/1112/10/1
本節規範的藥品(2)
類別或併用相關的藥品(3)
這些藥品的資料頁把本節列為「類別或併用相關規定」:本節點名、類別規定涵蓋,或條文提到須併用/不得併用。
相關罕見疾病
常見問題
健保給付規定第 8.2.14 節規範什麼?
第 8.2.14 節「Satralizumab、inebilizumab」屬第 8 節 免疫製劑,原文標註最近修訂日期 115/2/1。完整條件請見本頁原文,條文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第 8.2.14 節適用哪些藥?
本節規範的成分:Inebilizumab、Satralizumab。另有類別或併用相關的藥品列在本頁。
資料來源
整理:RxAthena 藥策智庫・資料截至 2026-10-21。僅供資訊參考,不構成醫療、法律或送審建議;實際以各主管機關現行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