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26 Alfa-avalglucosidase
重點整理
- 章節
- 第 3 節 代謝及營養劑;上層節 3.3。
- 修訂日期
- 原文標註的最近修訂為 112/4/1。
- 本節規範
- Avalglucosidase Alfa。
- 事前審查
- 本節原文載有事前審查規定(適用範圍見原文)。
原文
3.3.26.Alfa-avalglucosidase(如 Nexviazyme)(112/4/1)
1.用於確診為主管機關認定之6個月以上龐貝氏症患者,限由具兒科專科醫師證書,且經
小兒遺傳及內分泌新陳代謝科或小兒神經科訓練之醫師,或具神經科專科醫師證書之
醫師處方使用,並應於病歷詳實記載病程、確診之檢驗資料及治療反應,亦應符合下
列任一條件:
(1)嬰兒型龐貝氏症為未滿1歲前發病,包括出現肌肉無力、心室肥大、肌酸激酶
(CK)升高、或肌肉切片顯示有肝醣堆積者。
(2)晚發型龐貝氏症為滿1歲後發病,包括出現肌肉無力、肌酸激酶(CK)持續升高、
或肌肉切片顯示有肝醣堆積者。
2.使用劑量如下:
(1)嬰兒型龐貝氏症劑量為40 mg/kg/every 2 weeks
(2)晚發型龐貝氏症:
I.大於或等於30 kg,劑量為20 mg/kg/every 2 weeks
II.小於30 kg,劑量為40 mg/kg/ every 2 weeks
3.需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並應定期追蹤評估患者下列事項之治療效果,每次申請以1
年為限,期滿需經再次申請核准後,始得續用:
(1)嬰兒型龐貝氏症追蹤事項:肝功能、腎功能、肌酸激酶(CK)、尿液 Glc4、心電圖、
心臟超音波、肌力以及整體發展,至少1年2次。抗體測定至少每年1次。治療目標
為心臟肥大現象改善或穩定,肌肉無力現象改善或穩定,肌酸激酶(CK)數值改善或
穩定,尿液 Glc4數值改善或穩定,整體發展持續進步、穩定或減緩退化的速度。
(2)晚發型龐貝氏症追蹤事項:肝功能、腎功能、肌酸激酶(CK)、尿液 Glc4、肺功能、
肌力以及整體發展,至少1年2次。抗體測定至少每年1次。治療目標為肌肉無力現
象改善或穩定,肌酸激酶 CK 數值改善或穩定,尿液 Glc4數值改善或穩定,整體發
展持續進步、穩定或減緩退化的速度。
4.有以下任一情形,則立即停藥:
(1)出現嚴重的輸注過敏反應。
(2)運動或呼吸功能的衰退速率與治療前相似,治療至病人達運動功能末期(上肢及下
肢肌力皆小於或等於2)與24小時呼吸器依賴時。
5.本藥品不能與alpha-glucosidase 合併使用。
健保署藥品給付規定(115.9.22 更新版)原文,只整理斷行與頁碼;括號內為原文標註的修訂生效日。給付條件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本節規範的藥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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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健保給付規定第 3.3.26 節規範什麼?
第 3.3.26 節「Alfa-avalglucosidase」屬第 3 節 代謝及營養劑,原文標註最近修訂日期 112/4/1。完整條件請見本頁原文,條文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第 3.3.26 節適用哪些藥?
本節規範的成分:Avalglucosidase Alfa。
資料來源
整理:RxAthena 藥策智庫・資料截至 2026-10-21。僅供資訊參考,不構成醫療、法律或送審建議;實際以各主管機關現行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