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9 Mavacamten
重點整理
- 章節
- 第 2 節 心臟血管及腎臟藥物。
- 修訂日期
- 原文標註的最近修訂為 115/4/1。
- 本節規範
- Mavacamten。
- 相關藥品
- 另有 2 種藥品的資料頁把本節列為類別或併用相關規定。
- 事前審查
- 本節原文載有事前審查規定(適用範圍見原文)。
原文
2.19.Mavacamten(如 Camzyos):(115/4/1)
1.限用於治療症狀性紐約心臟學會(NYHA)分級第二級及第三級阻塞型肥厚性心肌病變
(HCM)之18歲以上成人病人,用以改善功能容量與症狀。病人須符合以下條件:
(1)左心室壁厚度(left ventricular wall thickness)≥15mm(具有HCM家族史者則
≥13mm)。
(2)經心臟超音波檢測之靜止時、伐式操作(Valsalva maneuver)或運動後之LVOT壓力
差≥50mmHg且LVEF≥55%。
(3)曾接受過乙型阻斷劑或鈣離子阻斷劑(verapamil或diltiazem)治療並已達最大
LVOT壓力差下降效果的劑量後,在治療期間仍無法控制LVOT壓力差;但具禁忌症
或無法耐受者不在此限。
2.須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第一次申請以6個月為限,期滿需經再次申請核准後使用,
每次續用申請以12個月為限。
3.續用條件:使用藥物治療達 6個月以上, LVEF≥55%,並且靜止時、伐式操作
(Valsalva maneuver)或運動後之LVOT壓力差<50mmHg或治療前後LVOT壓力差下降幅
度達20mmHg。
4.停藥條件:
(1)當LVEF<50%時應中斷治療,每4週再次確認心臟超音波參數,直到LVEF≥50%為止,
並依仿單用法重啟治療。
(2)當每日劑量2.5mg時,發生2次LVEF<50%或1次LVEF≤30%時,須永久停藥。
5.限心臟專科醫師處方。
6.Camzyos 2.5mg 每日至多給付2粒,Camzyos 10mg 或15mg 每日至多給付1粒,且
2.5mg不得與10mg 或15mg 併用。
健保署藥品給付規定(115.9.22 更新版)原文,只整理斷行與頁碼;括號內為原文標註的修訂生效日。給付條件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本節規範的藥品(1)
類別或併用相關的藥品(2)
這些藥品的資料頁把本節列為「類別或併用相關規定」:本節點名、類別規定涵蓋,或條文提到須併用/不得併用。
常見問題
健保給付規定第 2.19 節規範什麼?
第 2.19 節「Mavacamten」屬第 2 節 心臟血管及腎臟藥物,原文標註最近修訂日期 115/4/1。完整條件請見本頁原文,條文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第 2.19 節適用哪些藥?
本節規範的成分:Mavacamten。另有類別或併用相關的藥品列在本頁。
資料來源
整理:RxAthena 藥策智庫・資料截至 2026-10-21。僅供資訊參考,不構成醫療、法律或送審建議;實際以各主管機關現行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