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10 Posaconazole
重點整理
- 章節
- 第 10 節 抗微生物劑;上層節 10.6。
- 修訂日期
- 原文標註的最近修訂為 111/2/1;本節原文共標註 4 個修訂日期。
- 本節規範
- Posaconazole。
- 相關藥品
- 另有 5 種藥品的資料頁把本節列為類別或併用相關規定。
原文
10.6.10.Posaconazole (如 Posanol):(101/1/1、104/7/1、106/5/1、111/2/1)
1.限下列條件之一使用:
(1)對 amphotericin B 或 itraconazole 或 voriconazole 治療無效或不能忍受之成人
侵入性麴菌病(invasive aspergillosis)的第二線用藥。 (無效的定義是先前用
有效抗黴菌劑的治療劑量至少7天,感染惡化或未改善) 。
(2)對 itraconazole 或 fluconazole治療無效或不能忍受之成人口咽念珠菌感染
(oropharyngeal candidiasis)的第二線用藥。 (無效的定義是先前用有效抗黴
菌劑的治療劑量至少治療一段時間:持續性黴菌血症3天,非黴菌血症型感染7
天,食道念珠菌病14天,感染惡化或未改善)限使用口服懸液劑劑型。(104/7/1)
(3)用於造血幹細胞移植接受者因發生嚴重(grade III、IV)急性植體宿主反應(acute
graft versus host reaction, GVHD),而接受高劑量免疫抑制劑(prednisolone
使用劑量超過0.8mg/kg/day)治療之高危險病人(口服劑型限用於13歲以上病人、
注射劑限用於18歲以上病人),做為預防侵入性黴菌感染,使用期間以3個月為
限。(106/5/1)
(4)急性骨髓性白血病 (acute myelogenous leukemia)或高危險骨髓化生不良症候群
(myelodysplastic syndrome) 病人接受誘導性化學治療者,給付條件如下:
(104/7/1、111/2/1)
I.用於初診斷之誘導性化學治療、誘導失敗進行第二次誘導性化學治療,或復發
病患進行復發後第一次誘導性化學治療者。
II.誘導性化學治療需使用「cytarabine(Ara-C)7天及 anthracycline 類藥物3
天」 、或「高劑量Ara-C」 、或「老年人(60歲以上)使用 cytarabine (Ara-C)5
天及 anthracycline 類藥物2天」 、或較上述療法更強的化學治療(111/2/1)。
III.自化學治療第一天開始使用,當絕對嗜中性白血球數(absolute neutrophil
count,ANC)大於500/mm3,或出現侵入性黴菌感染時應停止使用。每次療程投
予 posaconazole 預防以一個月為限,最多給付2次誘導性化學治療療程。
IV.口服劑型限用於13歲以上病人、注射劑限用於18歲以上病人。(106/5/1)
2.使用本藥須經感染症專科醫師會診確認需要使用,申報費用時需檢附會診紀錄及相
關之病歷資料。
3.注射劑限用於無法口服之病人。(106/5/1)
健保署藥品給付規定(115.9.22 更新版)原文,只整理斷行與頁碼;括號內為原文標註的修訂生效日。給付條件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原文標註的修訂日期(4 個)
111/2/1106/5/1104/7/1101/1/1
本節規範的藥品(1)
類別或併用相關的藥品(5)
這些藥品的資料頁把本節列為「類別或併用相關規定」:本節點名、類別規定涵蓋,或條文提到須併用/不得併用。
常見問題
健保給付規定第 10.6.10 節規範什麼?
第 10.6.10 節「Posaconazole」屬第 10 節 抗微生物劑,原文標註最近修訂日期 111/2/1。完整條件請見本頁原文,條文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第 10.6.10 節適用哪些藥?
本節規範的成分:Posaconazole。另有類別或併用相關的藥品列在本頁。
資料來源
整理:RxAthena 藥策智庫・資料截至 2026-10-21。僅供資訊參考,不構成醫療、法律或送審建議;實際以各主管機關現行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