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 巨環類 Macrolides
重點整理
- 章節
- 第 10 節 抗微生物劑。
- 修訂日期
- 原文標註的最近修訂為 111/3/1;本節原文共標註 8 個修訂日期。
- 本節規範
- Azithromycin、Clarithromycin、Erythromycin。
原文
10.4.巨環類 Macrolides(如 erythromycin、azithromycin、clarithromycin、
roxithromycin):(90/11/1、93/9/1、97/12/1、98/10/1、100/5/1、108/1/1、
110/4/1、111/3/1)
1.限用於經臨床診斷或實驗室診斷為黴漿菌(mycoplasma)或披衣菌(chlamydia)或退伍
軍人桿菌(legionella)引起之感染、或經培養證實為 macrolides 有效之致病菌感染
(需於病歷記載診斷依據,俾利審查) 。
2. Erythromycin lactobionate(如Erythrocin lactobionate-I.V.)
(1)限用於無法口服之病患。
(2)使用期間不得超過10日。
(3)若需使用高劑量(成人每日劑量大於2g)或延長治療者,需經感染症專科醫師會
診確認需要使用。(110/4/1)
3. (1)Azithromycin
a.錠劑膠囊劑(如 Zithromax capsules)使用期間不得超過3日,每日最大劑量
500mg。對於「禽結核桿菌(Mycobacterium avium‐ intracellulare complex,
MAC)」感染患者,使用期限及劑量則不受上述之限制。(100/5/1)
b.口服液劑(如 Zithromax Powder for Oral Suspension)使用期間不得超過3日,
每日最大劑量500mg。(100/5/1)
(2)Azithromycin 長效製劑(如 Zmax extended release powder for oral
suspension)限單次投予,每次最大劑量為2g;不受全民健康保險藥品給付規定
通則八之限制。(97/12/1、100/5/1)
4.(1)Clarithromycin (如 Klaricid Tab、Klaricid Paediatric Suspension)使用期
間不得超過10日,每日最大劑量500mg。對於「非結核分枝(耐酸)桿菌 (NTM) 」
感染患者,每日得使用1000mg,且得持續使用6個月以上。(93/9/1、100/5/1)
(2)Clarithromycin (如 Klaricid Tab) 用於消化性潰瘍之胃幽門桿菌消除治療,使
用期間不得超過14日。使用總量以56顆(每顆250mg)為限;依比例換算使用
clarithromycin 500mg 者,則使用總量以28顆為限。(98/10/1、100/5/1、
111/3/1)
(3) Clarithromycin (如 Klaricid IV)(108/1/1)
I.限用於無法口服之病患。
II.若需使用高劑量(成人每日劑量大於1g)或延長治療者,需經感染症專科醫師
會診確認需要使用。
5. Roxithromycin (如 Rulid)使用期間不得超過10日,每日最大劑量500mg。
(100/5/1)
6.本類製劑應儘量避免合併使用其他抗生素,用於治療「非結核分枝(耐酸)桿菌
(NTM)」者不在此限。(100/5/1)
健保署藥品給付規定(115.9.22 更新版)原文,只整理斷行與頁碼;括號內為原文標註的修訂生效日。給付條件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原文標註的修訂日期(8 個)
111/3/1110/4/1108/1/1100/5/198/10/197/12/193/9/190/11/1
本節規範的藥品(3)
常見問題
健保給付規定第 10.4 節規範什麼?
第 10.4 節「巨環類 Macrolides」屬第 10 節 抗微生物劑,原文標註最近修訂日期 111/3/1。完整條件請見本頁原文,條文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第 10.4 節適用哪些藥?
本節規範的成分:Azithromycin、Clarithromycin、Erythromycin。
資料來源
整理:RxAthena 藥策智庫・資料截至 2026-10-21。僅供資訊參考,不構成醫療、法律或送審建議;實際以各主管機關現行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