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16 Selumetinib
重點整理
- 章節
- 第 9 節 抗癌瘤藥物。
- 修訂日期
- 原文標註的最近修訂為 114/2/1。
- 本節規範
- Selumetinib。
- 事前審查
- 本節原文載有事前審查規定(適用範圍見原文)。
原文
9.116.Selumetinib (如 Koselugo):(114/2/1)
1.治療3歲以上至未滿18歲第1型神經纖維瘤(neurofibromatosis type1,NF1) 合併
有叢狀神經纖維瘤(plexiform neurofibroma,PN)之兒童病人,且同時符合下列
情形:
(1)無法以手術切除。
(2)具有症狀且嚴重的 PN。
2.無法以手術切除的定義為:
(1)經專科醫師評估無法以外科手術治療或手術切除者,須包含下列情形其中之一:
I.PN包裹住或靠近重要器官。
II.PN 具侵襲性,或具高度血管分布,易導致術後大量出血、神經損傷或其他嚴重
併發症者。
(2)需檢附經專科醫師評估後具名之手術風險評估報告。
(3)上述專科醫師包括:神經內科、神經外科、血液腫瘤科、整形外科、耳鼻喉科、
一般外科、泌尿科、眼科、皮膚科、小兒神經科、小兒遺傳科或小兒血液腫瘤科。
3.具有症狀且嚴重的 PN 定義為因PN 引起的嚴重症狀,且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
(1) 因腫瘤壓迫導致之中度至嚴重的疼痛,需檢附疼痛評估報告(pain scale score
需≧7)。
(2)PN 壓迫臟器、呼吸道、大血管或顱、脊椎、臂叢、腰叢區域神經等部位,以致
影響器官功能或功能受損(如視力受損、聽力受損、下半身偏癱、大小便失禁
等) 。需檢附相關功能受損之評估檢驗報告。
4.需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每次申請以6個月為限,初次申請時須提供疾病相關檢
驗及症狀證據,如照片、檢查影像、病理報告或評估報告;再次申請時應檢附前次
治療結果評估資料,以 RECIST 標準評定藥物療效反應,如有下列情況之一,應停
止使用:
(1)病情惡化(PD,指與基準點或用藥後的最佳反應時相比時,目標PN最大直徑總和
增加≥20%,或有新 PN 出現)。
(2)無法耐受藥品副作用。
(3)原無法手術切除的 PN 得以接受完整手術切除。
(4)經治療18個月後,初次申請之目標 PN 引起之症狀未改善且 PN 惡化。
5.每日最高劑量為100 mg。
健保署藥品給付規定(115.9.22 更新版)原文,只整理斷行與頁碼;括號內為原文標註的修訂生效日。給付條件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本節規範的藥品(1)
常見問題
健保給付規定第 9.116 節規範什麼?
第 9.116 節「Selumetinib」屬第 9 節 抗癌瘤藥物,原文標註最近修訂日期 114/2/1。完整條件請見本頁原文,條文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第 9.116 節適用哪些藥?
本節規範的成分:Selumetinib。
資料來源
整理:RxAthena 藥策智庫・資料截至 2026-10-21。僅供資訊參考,不構成醫療、法律或送審建議;實際以各主管機關現行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