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4.14 Secukinumab
重點整理
- 章節
- 第 8 節 免疫製劑;上層節 8.2.4。
- 修訂日期
- 原文標註的最近修訂為 114/7/1。
- 本節規範
- Secukinumab。
- 相關藥品
- 另有 3 種藥品的資料頁把本節列為類別或併用相關規定。
- 事前審查
- 本節原文載有事前審查規定(適用範圍見原文)。
原文
8.2.4.14.Secukinumab(如 Cosentyx) :用於化膿性汗腺炎(114/7/1)
1. 用於中重度化膿性汗腺炎且對傳統全身性療法反應不佳或無法耐受之成人病人:
(1) 所稱中重度指 Hurley staging 判定為2-3,至少有5處發炎病灶且影響至少2個
解剖區域。
(2) 所稱傳統全身性療法反應不佳或無法耐受,指治療至少3個月後,仍未達 HiSCR
50,或已達 HiSCR 50但仍為 Hurley 2 stage 者。
(3) 所稱傳統全身性療法,指至少使用以下兩種或兩種以上藥物治療:
ITetracycline(500mg 每日2次)或 doxycycline(50mg 至100mg 每日2次)
或 minocycline(100mg 每日1次或每日2次)
IIAcitretin(0.5-0.9 mg/kg/day) (育齡女性除外)
IIIClindamycin(300mg 每日2次)合併 rifampicin(300mg 每日2次或600mg
每日1次)治療。
2. 需排除使用的情形應參照藥物仿單,重要之排除使用狀況包括:
(1) 懷孕或正在授乳的婦女。
(2) 罹患活動性的感染症者。
(3) 未經完整治療之結核病病人(包括潛伏結核感染治療未達4週者,申請時應檢
附潛伏結核感染篩檢紀錄及治療紀錄供審查) 。
(4) 身上帶有人工關節,罹患或先前曾罹患過嚴重的敗血病者。
(5) 惡性腫瘤或具有癌症前兆(pre-malignancy)者。
(6) 免疫功能不全者(immunodeficiency)。
3. 需停止治療條件:
(1) 不良事件,包括:
I惡性腫瘤。
II該藥物引起的嚴重性毒性。
III懷孕(暫時停藥即可) 。
IV 嚴重的間發性感染症(intercurrent infection) (暫時停藥即可) 。
(2) 療效不彰:病人經過6個月治療後未達療效者,療效定義指與初次治療前療效
未達 HiSCR 50。
4. 限內科專科醫師且具有風濕或免疫專科醫師證書者,或皮膚科專科醫師處方。
5. 需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每次使用劑量為300mg,起始於第0,1,2,3和4週,之
後每2週給予維持劑量300mg。每次申請給付單次療程30支。
6. 續用規定:單次療程結束後,若再次申請時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 依初次使用標準再次提出申請。
(2) 復發者傳統全身性療法反應不佳或無法耐受,指使用1.(3)所列兩種或兩種以
上藥物治療,且至少3個月後,仍未達 HiSCR 50 方可重新申請治療。
上一個療程或療程結束後,至少接受一處或一處以上的廔管(fistula/tunnel)切除
手術(excision)或除頂術(deroofing) ,並檢附相關病理報告。
健保署藥品給付規定(115.9.22 更新版)原文,只整理斷行與頁碼;括號內為原文標註的修訂生效日。給付條件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本節規範的藥品(1)
類別或併用相關的藥品(3)
這些藥品的資料頁把本節列為「類別或併用相關規定」:本節點名、類別規定涵蓋,或條文提到須併用/不得併用。
常見問題
健保給付規定第 8.2.4.14 節規範什麼?
第 8.2.4.14 節「Secukinumab」屬第 8 節 免疫製劑,原文標註最近修訂日期 114/7/1。完整條件請見本頁原文,條文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第 8.2.4.14 節適用哪些藥?
本節規範的成分:Secukinumab。另有類別或併用相關的藥品列在本頁。
資料來源
整理:RxAthena 藥策智庫・資料截至 2026-10-21。僅供資訊參考,不構成醫療、法律或送審建議;實際以各主管機關現行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