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 Vinorelbine
重點整理
- 章節
- 第 9 節 抗癌瘤藥物。
- 修訂日期
- 原文標註的最近修訂為 106/11/1;本節原文共標註 5 個修訂日期。
- 本節規範
- Vinorelbine。
原文
9.9.Vinorelbine:(91/1/1、95/6/1、96/9/1、101/3/1、106/11/1)
1.限用於:
(1)晚期或無法手術切除之非小細胞肺癌及轉移性乳癌病患。
(2)病理分期第二期及第三期前半(stageII & stageIIIA)非小細胞肺癌於接受根治性
手術後與鉑金類藥品併用之輔助治療,最多可使用4療程(106/11/1)。
2.本成分之口服劑型與注射劑型不得併用。
健保署藥品給付規定(115.9.22 更新版)原文,只整理斷行與頁碼;括號內為原文標註的修訂生效日。給付條件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原文標註的修訂日期(5 個)
106/11/1101/3/196/9/195/6/191/1/1
本節規範的藥品(1)
常見問題
健保給付規定第 9.9 節規範什麼?
第 9.9 節「Vinorelbine」屬第 9 節 抗癌瘤藥物,原文標註最近修訂日期 106/11/1。完整條件請見本頁原文,條文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第 9.9 節適用哪些藥?
本節規範的成分:Vinorelbine。
資料來源
整理:RxAthena 藥策智庫・資料截至 2026-10-21。僅供資訊參考,不構成醫療、法律或送審建議;實際以各主管機關現行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