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1 Uracil-Tegafur
重點整理
- 章節
- 第 9 節 抗癌瘤藥物。
- 修訂日期
- 原文標註的最近修訂為 100/1/1;本節原文共標註 7 個修訂日期。
- 本節規範
- Tegafur / Uracil。
- 相關藥品
- 另有 1 種藥品的資料頁把本節列為類別或併用相關規定。
原文
9.11.Uracil-Tegafur:(如 Ufur)(100/1/1)
1.限轉移性胃癌、轉移性直腸癌、轉移性結腸癌、轉移性乳癌之病患使用(89/10/1、
97/12/1)。
2.頭頸部鱗狀上皮癌(93/4/1、98/3/1、99/10/1)。
3.與cisplatin併用治療轉移及末期肺癌。
4.直腸癌、結腸癌第II、III期患者之術後輔助性治療,且使用期限不得超過2年
(94/10/1、97/12/1)
5.用於病理分期為 T2且腫瘤≧3cm 之肺腺癌病人,作為手術後輔助治療,使用期限以
二年為限。(100/1/1)
健保署藥品給付規定(115.9.22 更新版)原文,只整理斷行與頁碼;括號內為原文標註的修訂生效日。給付條件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原文標註的修訂日期(7 個)
100/1/199/10/198/3/197/12/194/10/193/4/189/10/1
本節規範的藥品(1)
類別或併用相關的藥品(1)
這些藥品的資料頁把本節列為「類別或併用相關規定」:本節點名、類別規定涵蓋,或條文提到須併用/不得併用。
常見問題
健保給付規定第 9.11 節規範什麼?
第 9.11 節「Uracil-Tegafur」屬第 9 節 抗癌瘤藥物,原文標註最近修訂日期 100/1/1。完整條件請見本頁原文,條文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第 9.11 節適用哪些藥?
本節規範的成分:Tegafur / Uracil。另有類別或併用相關的藥品列在本頁。
資料來源
整理:RxAthena 藥策智庫・資料截至 2026-10-21。僅供資訊參考,不構成醫療、法律或送審建議;實際以各主管機關現行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