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3.1 Clodronate;pamidronate
重點整理
- 章節
- 第 5 節 激素及影響內分泌機轉藥物;上層節 5.5.3。
- 修訂日期
- 原文標註的最近修訂為 100/1/1;本節原文共標註 5 個修訂日期。
- 本節規範
- Pamidronate。
原文
5.5.3.1.Clodronate;pamidronate:(85/1/1、87/4/1、93/2/1、96/1/1、100/1/1)
限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患者使用:
1.血清鈣濃度超過2.75 mmol/L (11.0mg %) 或游離鈣大於5.6 mg /dL 者。
2.惡性腫瘤之蝕骨性骨頭轉移之病患,在使用嗎啡、可待因等止痛劑後仍不易控制
者。
3. Multiple Myeloma, Breast Cancer, Prostate Cancer 併有蝕骨性骨轉移之病患
(96/1/1)。
健保署藥品給付規定(115.9.22 更新版)原文,只整理斷行與頁碼;括號內為原文標註的修訂生效日。給付條件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原文標註的修訂日期(5 個)
100/1/196/1/193/2/187/4/185/1/1
本節規範的藥品(1)
常見問題
健保給付規定第 5.5.3.1 節規範什麼?
第 5.5.3.1 節「Clodronate;pamidronate」屬第 5 節 激素及影響內分泌機轉藥物,原文標註最近修訂日期 100/1/1。完整條件請見本頁原文,條文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第 5.5.3.1 節適用哪些藥?
本節規範的成分:Pamidronate。
資料來源
整理:RxAthena 藥策智庫・資料截至 2026-10-21。僅供資訊參考,不構成醫療、法律或送審建議;實際以各主管機關現行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