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1.2 生長激素用於治療普瑞德威利氏症候群 (Prader-Willi Syndrome)患者時
重點整理
- 章節
- 第 5 節 激素及影響內分泌機轉藥物;上層節 5.4。
- 修訂日期
- 原文標註的最近修訂為 106/8/1;本節原文共標註 2 個修訂日期。
- 本節規範
- Somatropin。
原文
5.4.1.2.生長激素(如 Genotropin)用於治療普瑞德威利氏症候群 (Prader-Willi
Syndrome)患者時: (93/5/1、106/8/1)
1.限用於經由醫學中心或區域醫院小兒或內分泌專科醫師具小兒遺傳或小兒內分泌專
長醫師診斷確認,且患者之骨齡男性≦16歲、女性≦14歲之病患。
2.治療期間發生下列情形應停止治療:發生糖尿病、或其他嚴重副作用時。
3.建議治療劑量:給予每天0.1 IU/kg(約等於0.035mg/kg)之生長激素治療。
4.治療時注意事項:
(1)應於開始治療之前及每三至六個月定期監測血糖及血脂檢查 (Lipid profile) 等
臨床生化指標、重高指數變化、活動力與肌肉張力、Sleeping Study。治療一年
後測量身體組成 Body Composition (DXA)、骨齡 X 光片。
(2)普瑞德威利氏症候群患者容易發生睡眠窒息,這種現象或許治療後可減輕。最近
發現年幼之患者可能因為一般之上呼吸道感染而引發猝死,也曾經發生在生長激
素治療中的病人身上。目前並不清楚生長激素治療是否會改變猝死的發生,故不
論是否接受治療,都需要提醒普瑞德威利氏症候群年幼患者之家長,在患者有呼
吸道問題時需要特別的注意。
健保署藥品給付規定(115.9.22 更新版)原文,只整理斷行與頁碼;括號內為原文標註的修訂生效日。給付條件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原文標註的修訂日期(2 個)
106/8/193/5/1
本節規範的藥品(1)
常見問題
健保給付規定第 5.4.1.2 節規範什麼?
第 5.4.1.2 節「生長激素用於治療普瑞德威利氏症候群 (Prader-Willi Syndrome)患者時」屬第 5 節 激素及影響內分泌機轉藥物,原文標註最近修訂日期 106/8/1。完整條件請見本頁原文,條文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第 5.4.1.2 節適用哪些藥?
本節規範的成分:Somatropin。
資料來源
整理:RxAthena 藥策智庫・資料截至 2026-10-21。僅供資訊參考,不構成醫療、法律或送審建議;實際以各主管機關現行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