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4 口服鈣質補充劑 oral calcium salt
重點整理
- 章節
- 第 3 節 代謝及營養劑;上層節 3.3。
- 修訂日期
- 原文標註的最近修訂為 89/2/1。
原文
3.3.4.口服鈣質補充劑 oral calcium salt:(89/2/1)
限下列病患使用:
1. 骨質疏鬆(osteoporosis)或軟骨病(osteomalacia)病患。
2. 高磷酸鹽血症(hyperphosphatemia)或低血鈣症(hypocalcemia)。
3. 長期使用糖皮質類固醇(glucocorticoid)病患。
4. 腎衰竭病患。
健保署藥品給付規定(115.9.22 更新版)原文,只整理斷行與頁碼;括號內為原文標註的修訂生效日。給付條件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常見問題
健保給付規定第 3.3.4 節規範什麼?
第 3.3.4 節「口服鈣質補充劑 oral calcium salt」屬第 3 節 代謝及營養劑,原文標註最近修訂日期 89/2/1。完整條件請見本頁原文,條文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資料來源
整理:RxAthena 藥策智庫・資料截至 2026-10-21。僅供資訊參考,不構成醫療、法律或送審建議;實際以各主管機關現行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