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 Mecobalamin 製劑
重點整理
- 章節
- 第 3 節 代謝及營養劑;上層節 3.2。
- 修訂日期
- 原文標註的最近修訂為 100/8/1;本節原文共標註 2 個修訂日期。
- 本節規範
- Mecobalamin。
原文
3.2.1.Mecobalamin 製劑:(85/4/1、100/8/1)
限符合以下條件之一使用:
1.糖尿病併發周邊神經病變並具有臨床神經學病徵 (須於處方上敘明)。
2.經神經科專科醫師診斷或經神經傳導(NCV) 檢查證實之慢性多發性神經病變
(chronic polyneuropathy)。(100/8/1)
健保署藥品給付規定(115.9.22 更新版)原文,只整理斷行與頁碼;括號內為原文標註的修訂生效日。給付條件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原文標註的修訂日期(2 個)
100/8/185/4/1
本節規範的藥品(1)
常見問題
健保給付規定第 3.2.1 節規範什麼?
第 3.2.1 節「Mecobalamin 製劑」屬第 3 節 代謝及營養劑,原文標註最近修訂日期 100/8/1。完整條件請見本頁原文,條文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第 3.2.1 節適用哪些藥?
本節規範的成分:Mecobalamin。
資料來源
整理:RxAthena 藥策智庫・資料截至 2026-10-21。僅供資訊參考,不構成醫療、法律或送審建議;實際以各主管機關現行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