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1 Fondaparinux
重點整理
- 章節
- 第 2 節 心臟血管及腎臟藥物;上層節 2.1.4。
- 修訂日期
- 原文標註的最近修訂為 111/3/1;本節原文共標註 5 個修訂日期。
原文
2.1.4.1. Fondaparinux(如 Arixtra): (100/4/1、100/7/1、103/2/1、111/2/1、
111/3/1)
限用於
1.治療ST 段升高型心肌梗塞(STEMI)的急性冠狀症候群之病患,藉以預防使用血栓溶
解劑治療或原先即不準備接受任何其它型式之再灌流治療的患者發生死亡和心肌再
度梗塞。
2.治療60歲以上患有不穩定型心絞痛或非 ST 段升高型心肌梗塞(UA/NSTEMI)且不適合
接受緊急(120分鐘內)侵入性治療(PCI)者,其症狀開始時間需在24小時之內,且血
清肌酸酐需小於3.0 mg/dL。(103/2/1、111/2/1)
3.靜脈血栓高危險(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病患,接受人工髖或膝關節置換術或再置換
術後,預防其術後之靜脈血栓(VTE),限用2.5 mg 針劑皮下注射,每日一劑,最多5
週:(103/2/1、111/3/1)
(1)曾發生有症狀之靜脈血栓症病史(須於病歷詳細說明發生之時間與診療過程)之
病患。
(2)經靜脈超音波檢查(Venous ultrasonography)或靜脈攝影(Venography) ,診
斷為靜脈血栓症之病患。(111/3/1)
健保署藥品給付規定(115.9.22 更新版)原文,只整理斷行與頁碼;括號內為原文標註的修訂生效日。給付條件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原文標註的修訂日期(5 個)
111/3/1111/2/1103/2/1100/7/1100/4/1
常見問題
健保給付規定第 2.1.4.1 節規範什麼?
第 2.1.4.1 節「Fondaparinux」屬第 2 節 心臟血管及腎臟藥物,原文標註最近修訂日期 111/3/1。完整條件請見本頁原文,條文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資料來源
整理:RxAthena 藥策智庫・資料截至 2026-10-21。僅供資訊參考,不構成醫療、法律或送審建議;實際以各主管機關現行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