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1 rt-PA、tenecteplase
重點整理
- 章節
- 第 2 節 心臟血管及腎臟藥物;上層節 2.1.2。
- 修訂日期
- 原文標註的最近修訂為 107/11/1;本節原文共標註 4 個修訂日期。
- 本節規範
- Alteplase。
原文
2.1.2.1. rt-PA(如 Actilyse Inj)、tenecteplase (如 Metalyse) :
用於血管(不含腦血管)血栓時:(91/12/1、100/7/1、107/11/1)
1.限具有心臟專科醫師之醫院使用。
2.應使用於胸痛急性發作十二小時內,心電圖至少有二導極呈現心肌缺氧變化,使用
硝化甘油舌下片歷經三十分鐘尚未能解除胸痛,有急性心肌梗塞之臆斷者。
3.懷疑有急性肺動脈栓塞病人。
4.有周邊血管血栓病人。(93/1/1)
5.應使用於無出血傾向之病人。有出血傾向之病人,或最近有手術或出血現象之病人
應避免使用。
6.使用本藥劑前宜先檢查病患血小板、出血時間、凝血時間、凝血原時間及血漿纖維
原含量。
7.醫院於病例發生時,應填寫「全民健康保險使用 rt-PA (Actilyse) 或
tenecteplase (Metalyse Inj.) 申報表(血管(不含腦血管)血栓病患用) 」(請詳
附表二-A) 併附兩張有意義之不同時段心電圖於當月份醫療費用申報。(93/1/1)
8.醫院如擬將 rt-PA 或 tenecteplase 列為常備藥品,請於申報時檢附心臟病診斷設
備,加護病房 ( ICU 或 CCU ) 之相關資料,經本保險同意後再按使用規定辦理。
健保署藥品給付規定(115.9.22 更新版)原文,只整理斷行與頁碼;括號內為原文標註的修訂生效日。給付條件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原文標註的修訂日期(4 個)
107/11/1100/7/193/1/191/12/1
本節規範的藥品(1)
常見問題
健保給付規定第 2.1.2.1 節規範什麼?
第 2.1.2.1 節「rt-PA、tenecteplase」屬第 2 節 心臟血管及腎臟藥物,原文標註最近修訂日期 107/11/1。完整條件請見本頁原文,條文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第 2.1.2.1 節適用哪些藥?
本節規範的成分:Alteplase。
資料來源
整理:RxAthena 藥策智庫・資料截至 2026-10-21。僅供資訊參考,不構成醫療、法律或送審建議;實際以各主管機關現行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