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8 Clopidogrel-acetylsalicylic acid
重點整理
- 章節
- 第 2 節 心臟血管及腎臟藥物;上層節 2.1.1。
- 修訂日期
- 原文標註的最近修訂為 101/12/1;本節原文共標註 2 個修訂日期。
- 本節規範
- Clopidogrel / Acetylsalicylic Acid。
- 相關藥品
- 另有 2 種藥品的資料頁把本節列為類別或併用相關規定。
原文
2.1.1.8.Clopidogrel-acetylsalicylic acid(如 CoPlavix):(100/9/1、101/12/1)
1.置放金屬支架3個月內得使用;置放塗藥支架6個月內得使用。需於病歷註明支架置
放手術之日期。(100/9/1、101/12/1)
2.置放金屬支架後發生支架內再狹窄而施行藥物釋放型冠狀動脈氣球導管者,1個月內
得使用;置放塗藥支架後發生支架內再狹窄而施行藥物釋放型冠狀動脈氣球導管
者,使用期間可再延長1個月。(101/12/1)
3.用於已發作之急性冠心症(不穩定性心絞痛和心肌梗塞)而住院的病人時,最長9個
月。需於病歷註明住院時間。 (100/9/1)
健保署藥品給付規定(115.9.22 更新版)原文,只整理斷行與頁碼;括號內為原文標註的修訂生效日。給付條件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原文標註的修訂日期(2 個)
101/12/1100/9/1
本節規範的藥品(1)
類別或併用相關的藥品(2)
這些藥品的資料頁把本節列為「類別或併用相關規定」:本節點名、類別規定涵蓋,或條文提到須併用/不得併用。
常見問題
健保給付規定第 2.1.1.8 節規範什麼?
第 2.1.1.8 節「Clopidogrel-acetylsalicylic acid」屬第 2 節 心臟血管及腎臟藥物,原文標註最近修訂日期 101/12/1。完整條件請見本頁原文,條文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第 2.1.1.8 節適用哪些藥?
本節規範的成分:Clopidogrel / Acetylsalicylic Acid。另有類別或併用相關的藥品列在本頁。
資料來源
整理:RxAthena 藥策智庫・資料截至 2026-10-21。僅供資訊參考,不構成醫療、法律或送審建議;實際以各主管機關現行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