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9.9 Cysteamine
重點整理
- 章節
- 第 14 節 眼科製劑;上層節 14.9。
- 修訂日期
- 原文標註的最近修訂為 114/7/1。
- 本節規範
- Cysteamine。
- 事前審查
- 本節原文載有事前審查規定(適用範圍見原文)。
原文
14.9.9.Cysteamine(如 Cystadrops):(114/7/1)
1.限用於經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認定之2歲以上兒童及成人胱胺酸血症(cystinosis)
之病人,且符合下列所有條件:
(1)經基因檢測確診為胱胺酸血症 CTNS 基因發生致病變異(Pathogenic Variants)。
(2)裂隙燈生體顯微鏡檢查(slit lamp biomicroscope)有角膜胱胺酸(cystine)結晶
堆積且角膜胱胺酸晶體裂隙燈檢查分級(CCCS)2.0(含)以上。
(3)病人自我評估畏光度及醫師檢測畏光度2.0(含)以上。
2.限由眼科專科醫師處方和評估療效及副作用。
3.需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期滿需提出療效評估項目資料再次申請並經核准後使用:
(1)第一次申請,核給3個月(12瓶)的藥量,期滿需經裂隙燈生體顯微鏡證實 CCCS 降低
0.5(含)以上,得第二次申請,並核給6個月(24瓶)的藥量。
(2)第三次(含)後申請,需與前次申請間隔至少半年始得提出,每次申請核給24瓶的藥
量並符合下列所有條件,始得續用:
I. 經裂隙燈生體顯微鏡證實 CCCS仍在2.0(含)以上且較第一次申請時降低1.0(含)
以上。
II. 病人自我評估畏光度及醫師檢測畏光度仍在2.0(含)以上且較第一次申請時降低
1.0(含)以上。
4.經裂隙燈生體顯微鏡證實 CCCS 在1.0(含)以下且病人自我評估畏光度及醫師檢測畏光
度1.0(含)以下應先暫停用藥,得視病情需要重新申請使用。
5.每年最多給付52瓶。
6.療效評估項目:
(1)角膜胱胺酸晶體裂隙燈檢查分級(Gahl’s Corneal Cystine Crystal Score,
CCCS)。
(2)病人自我評估畏光度(Self-Assessed Photophobia)。
(3)醫師檢測畏光度(Clinician-Assessed Photophobia)。
7.停藥條件:
(1)產生不良反應。
(2)無法忍受局部藥物不良反應(如:眼睛刺激、灼熱、刺痛等)。
備註:
1.病人自我評估畏光度分級:等級 0,無畏光,無不適;等級 1,輕微對光線敏感導致
偶爾眨眼;等級 2,輕微對光線敏感導致經常眨眼;等級 3,中度對光線敏感需戴太
陽眼鏡;等級 4,嚴重對光線敏感需長期戴太陽眼鏡;等級 5,極端對光線敏感需待
在室內,即便戴太陽眼鏡也無法忍受自然光。
2.醫師檢測畏光度分級:等級 0,即使在裂隙燈生體顯微鏡檢查使用最大狹縫光束下也
無畏光;等級 1,對裂隙燈生體顯微鏡檢查使用中等狹縫燈光有畏光反應;等級 2,
對裂隙燈生體顯微鏡檢查使用最輕微狹縫燈光有畏光反應;等級 3,無法忍受裂隙燈
生體顯微鏡檢查使用藍色狹縫燈光的畏光;等級 4,需要戴深色眼鏡且在照明的診療
室內無法睜開眼睛的畏光;等級 5,即使在黑暗的房間內也無法睜開眼睛。
健保署藥品給付規定(115.9.22 更新版)原文,只整理斷行與頁碼;括號內為原文標註的修訂生效日。給付條件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本節規範的藥品(1)
常見問題
健保給付規定第 14.9.9 節規範什麼?
第 14.9.9 節「Cysteamine」屬第 14 節 眼科製劑,原文標註最近修訂日期 114/7/1。完整條件請見本頁原文,條文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第 14.9.9 節適用哪些藥?
本節規範的成分:Cysteamine。
資料來源
整理:RxAthena 藥策智庫・資料截至 2026-10-21。僅供資訊參考,不構成醫療、法律或送審建議;實際以各主管機關現行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