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 Acyclovir眼用製劑
重點整理
- 章節
- 第 14 節 眼科製劑。
- 本節規範
- Acyclovir。
原文
14.2.Acyclovir眼用製劑:限下列病例使用
1.帶狀疱疹或單純性疱疹侵犯三叉神經第一分枝 V1皮節,可能危及眼角膜者。
2.帶狀疱疹或單純性疱疹所引起之角膜炎或角膜潰瘍者。
3.急性視網膜壞死症 (acute retina necrosis)。
4.本品不宜與口服、外用或注射製劑合併使用。
健保署藥品給付規定(115.9.22 更新版)原文,只整理斷行與頁碼;括號內為原文標註的修訂生效日。給付條件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本節規範的藥品(1)
常見問題
健保給付規定第 14.2 節規範什麼?
第 14.2 節「Acyclovir眼用製劑」屬第 14 節 眼科製劑。完整條件請見本頁原文,條文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第 14.2 節適用哪些藥?
本節規範的成分:Acyclovir。
資料來源
整理:RxAthena 藥策智庫・資料截至 2026-10-21。僅供資訊參考,不構成醫療、法律或送審建議;實際以各主管機關現行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