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1 Calcipotriol 外用單方製劑
重點整理
- 章節
- 第 13 節 皮膚科製劑;上層節 13.3。
- 修訂日期
- 原文標註的最近修訂為 99/12/1;本節原文共標註 4 個修訂日期。
- 本節規範
- Calcipotriol。
原文
13.3.1.Calcipotriol 外用單方製劑(87/4/1、89/2/1、94/3/1、99/12/1)
限確經診斷為尋常性牛皮癬(psoriasis)之病例使用,使用量以每星期不高於30gm
或30mL 為原則,若因病情需要使用量需超過每星期 30gm 或30mL 者,應於病歷詳細
記錄理由。
健保署藥品給付規定(115.9.22 更新版)原文,只整理斷行與頁碼;括號內為原文標註的修訂生效日。給付條件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原文標註的修訂日期(4 個)
99/12/194/3/189/2/187/4/1
本節規範的藥品(1)
常見問題
健保給付規定第 13.3.1 節規範什麼?
第 13.3.1 節「Calcipotriol 外用單方製劑」屬第 13 節 皮膚科製劑,原文標註最近修訂日期 99/12/1。完整條件請見本頁原文,條文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第 13.3.1 節適用哪些藥?
本節規範的成分:Calcipotriol。
資料來源
整理:RxAthena 藥策智庫・資料截至 2026-10-21。僅供資訊參考,不構成醫療、法律或送審建議;實際以各主管機關現行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