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9 Centella asiatica extract, plectranthus amboinicus extract 外用製劑
重點整理
- 章節
- 第 13 節 皮膚科製劑。
- 修訂日期
- 原文標註的最近修訂為 112/8/1。
- 本節規範
- Centella Asiatica。
- 事前審查
- 本節原文載有事前審查規定(適用範圍見原文)。
原文
13.19.Centella asiatica extract, plectranthus amboinicus extract 外用製劑(如
Fespixon cream):(112/8/1)
1.限整形外科或皮膚科專科醫師使用。
2.限用於糖尿病足部傷口潰瘍(Wagner grade 2級),接受積極血糖控制及清創手術
後,其治療最大傷口面積不超過5cm2,且應符合下列所有條件:
(1)糖尿病足部傷口潰瘍,傷口深及肌肉層且經抗生素藥膏或燙傷藥膏治療及使用傷
口敷料12週後,該傷口癒合面積小於50%。
(2)HbA1c<8.5%、albumin ≧ 3.0 g/dL。
(3)治療前ABI(Ankle Brachial Index)≧0.9。
3.每年限申請1次,每次申請為2支,每次處方限1支。
4.排除條件:
(1)急性發炎感染不穩定之傷口。
(2)周邊動脈阻塞(peripheral artery disease,PAD)病人未施行經皮血管擴張術
(percutaneous transluminal angioplasty,PTA)治療者。
5.需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應附有 HbA1c、albumin、ABI 資料及相隔12週以上清創
前後照片。
6.再次申請時除前條所需資料外,需加附前次治療後該傷口完全癒合之照片。
備註:積極血糖控制,係指糖化血色素不高於個別目標值1.5%以上,惟一般病人的糖化
血色素目標值為7.0%以下,因此8.5%為指標。
健保署藥品給付規定(115.9.22 更新版)原文,只整理斷行與頁碼;括號內為原文標註的修訂生效日。給付條件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本節規範的藥品(1)
常見問題
健保給付規定第 13.19 節規範什麼?
第 13.19 節「Centella asiatica extract, plectranthus amboinicus extract 外用製劑」屬第 13 節 皮膚科製劑,原文標註最近修訂日期 112/8/1。完整條件請見本頁原文,條文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第 13.19 節適用哪些藥?
本節規範的成分:Centella Asiatica。
資料來源
整理:RxAthena 藥策智庫・資料截至 2026-10-21。僅供資訊參考,不構成醫療、法律或送審建議;實際以各主管機關現行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