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8 Sofosbuvir/ledipasvir
重點整理
- 章節
- 第 10 節 抗微生物劑;上層節 10.7。
- 修訂日期
- 原文標註的最近修訂為 114/12/1;本節原文共標註 11 個修訂日期。
- 相關藥品
- 另有 1 種藥品的資料頁把本節列為類別或併用相關規定。
原文
10.7.8. Sofosbuvir/ledipasvir(如 Harvoni)(107/1/1、107/6/1、107/10/1、
108/1/1、108/6/1、109/1/1、109/7/1、110/6/1、111/2/1、114/6/1、114/12/1):
1.限用於慢性病毒性 C 型肝炎患者,並依據「C 型肝炎全口服新藥健保給付執行計畫」
辦理。(109/1/1、109/7/1)
2.限使用於HCV RNA 或 HCV core Ag 為陽性之下列病患:(107/6/1、107/10/1、
108/1/1、108/6/1、114/6/1))
(1) 病毒基因型第1型、第2型、第4型、第5型或第6型成人病患。
(2) 12歲以上且未併有失代償性肝硬化之病毒基因型第1型兒童患者(111/2/1)。
3.給付療程如下,醫師每次開藥以4週為限。(108/1/1)
(1)給付12週。
(2)下列情況需合併 ribavirin 治療,給付12週:
I.若為先前使用 interferon、ribavirin 且合併或未合併蛋白酶抑制劑治療失敗,
且具代償性肝硬化(Child-Pugh score A)者。
II.肝功能代償不全(Child-Pugh score B 或 C)者。
III.無肝功能代償不全之基因型第1型或第4型肝臟移植者。
4.限未曾申請給付其他同類全口服直接抗病毒藥物(direct-acting anti-viral,
DAAs),且不得併用其他 DAAs,惟若曾接受本項藥品或其他 DAAs 第一次治療且符合
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再治療一次(一個療程) :(110/6/1)
(1)接受第一次治療時中斷療程,且中斷原因屬專業醫療評估必須停藥者。
(2)接受第一次治療結束後第12週,血中偵測不到病毒,目前血中又再次偵測到病毒
者。
5.高風險族群(監獄受刑人、注射藥癮者、愛滋病毒帶原者/愛滋病人、發生危險性行
為者)病人,若符合前述規定即可接受治療,以治療三次為限。 (114/12/1)
健保署藥品給付規定(115.9.22 更新版)原文,只整理斷行與頁碼;括號內為原文標註的修訂生效日。給付條件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原文標註的修訂日期(11 個)
114/12/1114/6/1111/2/1110/6/1109/7/1109/1/1108/6/1108/1/1107/10/1107/6/1107/1/1
類別或併用相關的藥品(1)
這些藥品的資料頁把本節列為「類別或併用相關規定」:本節點名、類別規定涵蓋,或條文提到須併用/不得併用。
常見問題
健保給付規定第 10.7.8 節規範什麼?
第 10.7.8 節「Sofosbuvir/ledipasvir」屬第 10 節 抗微生物劑,原文標註最近修訂日期 114/12/1。完整條件請見本頁原文,條文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資料來源
整理:RxAthena 藥策智庫・資料截至 2026-10-21。僅供資訊參考,不構成醫療、法律或送審建議;實際以各主管機關現行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