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1.1 全身性抗疱疹病毒劑
重點整理
- 章節
- 第 10 節 抗微生物劑;上層節 10.7.1。
- 修訂日期
- 原文標註的最近修訂為 108/6/1;本節原文共標註 11 個修訂日期。
- 相關藥品
- 另有 3 種藥品的資料頁把本節列為類別或併用相關規定。
原文
10.7.1.1.全身性抗疱疹病毒劑
1.Acyclovir:(98/11/1、100/7/1、107/12/1、108/3/1、108/6/1)
(1)使用本類製劑,除200mg(限Deherp)、400mg 及800mg(限 Virless)規格量口服錠
劑外,應以下列條件為限:(107/12/1、108/3/1、108/6/1)
I.疱疹性腦炎。
II.帶狀疱疹或單純性疱疹侵犯三叉神經第一分枝 VI 皮節,可能危及眼角膜者。
III.帶狀疱疹或單純性疱疹侵犯薦椎 S2皮節,將影響排泄功能者。
IV.免疫機能不全、癌症、器官移植等病患之感染帶狀疱疹或單純性疱疹者。
V.新生兒或免疫機能不全患者的水痘感染。
VI.罹患水痘,合併高燒(口溫38°C以上)及肺炎(需X光顯示)或腦膜炎,並需住院
者。 (85/1/1)
VII.帶狀疱疹或單純性疱疹所引起之角膜炎或角膜潰瘍者。
VIII.急性視網膜壞死症(acute retina necrosis)。
IX.帶狀疱疹發疹三日內且感染部位在頭頸部、生殖器周圍之病人,可給予五日內
之口服或外用藥品。(86/1/1、87/4/1)
X.骨髓移植術後病患得依下列規定預防性使用 acyclovir:(87/11/1)
A.限接受異體骨髓移植病患。
B.接受高劑量化療或全身放射治療 (TBI) 前一天至移植術後第三十天為止。
(2)其中I與VI應優先考慮注射劑型的 acyclovir。疱疹性腦炎得使用14至21天。
(95/6/1、100/7/1)
(3)使用 acyclovir 200mg(限 Deherp)、400mg 及800mg(限 Virless)規格量口服錠劑
除用於前述(1)外,療程以7天為限。(107/12/1、108/3/1、108/6/1)
2.Famciclovir;valaciclovir:(100/7/1、101/5/1)
使用本類製劑應以下列條件為限:
(1)帶狀疱疹或單純性疱疹侵犯三叉神經第一分枝 VI 皮節,可能危及眼角膜者。
(2)帶狀疱疹或單純性疱疹侵犯薦椎 S2皮節,將影響排泄功能者。
(3)免疫機能不全、癌症、器官移植等病患之感染帶狀疱疹或單純性疱疹者。
(4)帶狀疱疹或單純性疱疹所引起之角膜炎或角膜潰瘍者。
(5)急性視網膜壞死症 (acute retina necrosis)。
(6)帶狀疱疹發疹3日內且感染部位在頭頸部、生殖器周圍之病人,可給予5日內之口
服或外用藥品。
(7)骨髓移植術後病患得依下列規定用於預防復發性生殖器疱疹:(101/5/1)
A.限接受異體骨髓移植病患。
B.接受高劑量化療或全身放射治療 (TBI) 前一天至移植術後第30天為止。
3.Acyclovir、famciclovir 及 valaciclovir 除上述特別規定外,使用療程原則以10天
為限,口服、注射劑及外用藥膏擇一使用,不得合併使用。 (95/6/1、100/7/1、
101/5/1)
健保署藥品給付規定(115.9.22 更新版)原文,只整理斷行與頁碼;括號內為原文標註的修訂生效日。給付條件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原文標註的修訂日期(11 個)
108/6/1108/3/1107/12/1101/5/1100/7/198/11/195/6/187/11/187/4/186/1/185/1/1
類別或併用相關的藥品(3)
這些藥品的資料頁把本節列為「類別或併用相關規定」:本節點名、類別規定涵蓋,或條文提到須併用/不得併用。
常見問題
健保給付規定第 10.7.1.1 節規範什麼?
第 10.7.1.1 節「全身性抗疱疹病毒劑」屬第 10 節 抗微生物劑,原文標註最近修訂日期 108/6/1。完整條件請見本頁原文,條文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資料來源
整理:RxAthena 藥策智庫・資料截至 2026-10-21。僅供資訊參考,不構成醫療、法律或送審建議;實際以各主管機關現行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