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1.2 Fluconazole 注射劑
重點整理
- 章節
- 第 10 節 抗微生物劑;上層節 10.6.1。
- 修訂日期
- 原文標註的最近修訂為 108/12/1;本節原文共標註 2 個修訂日期。
- 本節規範
- Fluconazole。
原文
10.6.1.2.Fluconazole 注射劑(如 Diflucan inj):(85/10/1、108/12/1)
限
1.已證實為全身性黴菌感染(經組織或培養證實)病例使用。
2.非愛滋病隱球菌腦膜炎患者使用,原則上使用6到8週,視病人臨床反應,抗原效價
及培養結果調整療期,而治黴菌藥物之終止以效價下降四倍及兩次培養陰性為原
則。
健保署藥品給付規定(115.9.22 更新版)原文,只整理斷行與頁碼;括號內為原文標註的修訂生效日。給付條件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原文標註的修訂日期(2 個)
108/12/185/10/1
本節規範的藥品(1)
常見問題
健保給付規定第 10.6.1.2 節規範什麼?
第 10.6.1.2 節「Fluconazole 注射劑」屬第 10 節 抗微生物劑,原文標註最近修訂日期 108/12/1。完整條件請見本頁原文,條文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第 10.6.1.2 節適用哪些藥?
本節規範的成分:Fluconazole。
資料來源
整理:RxAthena 藥策智庫・資料截至 2026-10-21。僅供資訊參考,不構成醫療、法律或送審建議;實際以各主管機關現行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