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xAthena藥策智庫

1.4.3 Vecuronium、rocuronium

資料截至

重點整理

章節
第 1 節 神經系統藥物;上層節 1.4。
修訂日期
原文標註的最近修訂為 100/7/1;本節原文共標註 2 個修訂日期。

原文

1.4.3.Vecuronium、rocuronium:(91/2/1、100/7/1) 1.限使用人工呼吸器治療之血液動力學不穩定之重症病患,且具有下述情形者 (100/7/1): (1)心臟功能不穩定者。 (2)心搏過速可能惡化者。 2.每次使用以不超過七十二小時為原則。 3.不得作為例行性使用。

健保署藥品給付規定(115.9.22 更新版)原文,只整理斷行與頁碼;括號內為原文標註的修訂生效日。給付條件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原文標註的修訂日期(2 個)

100/7/191/2/1

常見問題

健保給付規定第 1.4.3 節規範什麼?

第 1.4.3 節「Vecuronium、rocuronium」屬第 1 節 神經系統藥物,原文標註最近修訂日期 100/7/1。完整條件請見本頁原文,條文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想看這些藥的市場規模、競爭格局、學名藥進場時機,或預演送審時審查會會問什麼?這些分析在平台裡。
用 Google 登入體驗 →

資料來源

整理:RxAthena 藥策智庫・資料截至 2026-10-21。僅供資訊參考,不構成醫療、法律或送審建議;實際以各主管機關現行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