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5 Lamotrigine
重點整理
- 章節
- 第 1 節 神經系統藥物;上層節 1.3.2。
- 修訂日期
- 原文標註的最近修訂為 111/2/1;本節原文共標註 2 個修訂日期。
- 本節規範
- Lamotrigine。
- 相關藥品
- 另有 2 種藥品的資料頁把本節列為類別或併用相關規定。
原文
1.3.2.5.Lamotrigine (如 Lamictal) (97/10/1、111/2/1)
限下列病患使用:
1.限用於其他抗癲癇藥物無法有效控制之局部癲癇發作之輔助性治療(add on
therapy)或作為第二線之單一藥物治療。
2.限使用於18歲以上且為雙極性疾患者,並依下列原則使用(111/2/1):
(1)急性鬱期: 限使用於鋰鹽、carbamazepine、valproate 藥品治療療效不佳或治療
後由鬱症轉為躁症之個案。
(2)雙極性疾患之鬱症預防: 限使用於鋰鹽、carbamazepine、valproate 藥品治療療
效不佳或無法耐受其副作用者,單純用於躁症預防者不得使用。
(3)日劑量超過200mg 時,需於病歷記載理由。
健保署藥品給付規定(115.9.22 更新版)原文,只整理斷行與頁碼;括號內為原文標註的修訂生效日。給付條件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原文標註的修訂日期(2 個)
111/2/197/10/1
本節規範的藥品(1)
類別或併用相關的藥品(2)
這些藥品的資料頁把本節列為「類別或併用相關規定」:本節點名、類別規定涵蓋,或條文提到須併用/不得併用。
常見問題
健保給付規定第 1.3.2.5 節規範什麼?
第 1.3.2.5 節「Lamotrigine」屬第 1 節 神經系統藥物,原文標註最近修訂日期 111/2/1。完整條件請見本頁原文,條文以健保署公告為準。
第 1.3.2.5 節適用哪些藥?
本節規範的成分:Lamotrigine。另有類別或併用相關的藥品列在本頁。
資料來源
整理:RxAthena 藥策智庫・資料截至 2026-10-21。僅供資訊參考,不構成醫療、法律或送審建議;實際以各主管機關現行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