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munoglobulin 115/10/1 起放寬 CIDP:兒童神經科納處方權與新增品項
今日訊號
- 給付規定第 8.1.3 節 高單位免疫球蛋白,第1點(9) 慢性脫髓鞘多發性神經炎(CIDP)修訂|生效 2026-10-01(民國 115/10/1)
- 修訂一(CIDP 第Ⅲ款):舊文「限由區域醫院(含)以上教學醫院神經科專科醫師診斷及使用」,改為「限由區域醫院(含)以上教學醫院神經科專科醫師或兒童神經科醫師診斷及使用」
- 修訂二(CIDP 第Ⅷ款):2歲以上至未滿18歲兒童可使用的品項,由「GAMUNEX-C 及 Kiovig」增為「GAMUNEX-C、Kiovig 及 Privigen TW」
- CIDP 其他條件本次未修訂:限依歐洲神經醫學會聯合會(EFNS)診斷標準確診之2歲以上病人,且對類固醇治療無效或無法耐受類固醇、臨床上仍產生急性惡化時使用;需經事前審查核准,每次申請半年兩個療程,每年最多四個療程,需檢附治療前後 INCAT 評估結果;每月最大劑量每公斤體重2公克;開始兩個療程後無 INCAT 1分(含)以上進步則不再給予;治療滿1年未復發者應停止治療,停止治療後惡化者可重新申請
- 多灶性運動神經病變(MMN,第(11)款,民國 114/7/1 起)以 ONLS 量表判斷的停藥與重新申請規定是既有條文,本次沒有修訂
- 共擬第83次會議(2026-08-20)報告事項第2案之(4):同意修訂 8.1.3 高單位免疫球蛋白給付規定,並新增診斷及處方醫師為兒童神經科醫師(通過)
- 健保用藥檔:Privigen TW Solution for Intravenous Infusion(KC01238248,醫療財團法人台灣血液基金會)2024-02-01 起收載,支付價 9,000 元
市場脈絡
全民健保共同擬訂會議第 83 次會議通過修訂藥品給付規定第 8.1.3 節「高單位免疫球蛋白」靜脈注射劑之慢性脫髓鞘多發性神經炎(CIDP)條文,已於民國 115 年 10 月 1 日生效。本次修訂調整了兩項限制:一是兒科神經病童受限於原規定僅限「神經科專科醫師」診斷與處方之門檻,二是擴充兒科族群的可用藥品選擇。目前台灣健保共收載 22 個高單位免疫球蛋白品項,支付價格區間落在 1,800 元至 36,000 元不等,屬於神經罕見疾病與急性神經病變的重要治療藥物。此次放寬將使兒科神經罕病照護路徑更為順暢,有助於降低轉介成本並兼顧兒童用藥之選擇彈性。
深入分析
依據 115 年 10 月 1 日生效之修訂條文,CIDP 診斷及處方醫師資格由原先「限由區域醫院(含)以上教學醫院神經科專科醫師」,正式放寬為包含「神經科專科醫師或兒童神經科醫師」。此外,針對 2 歲以上至未滿 18 歲兒童患者,健保原本僅給付 GAMUNEX-C 及 Kiovig,修訂後正式將 Privigen TW(每支支付價 9,000 元)納入給付品項清單,兒童可用品項由兩個增為三個。
本次給付條件其餘規範維持既有標準,患者仍限依歐洲神經醫學會聯合會(EFNS)標準確診之 2 歲以上病人,且對口服類固醇無效或無法耐受、臨床產生急性惡化時使用。治療需事前審查核准,每次申請半年兩個療程、每年至多四個療程,每月最大劑量為每公斤體重 2 公克。若開始兩個療程後 INCAT 量表未進步 1 分以上則不再給付;治療滿 1 年未復發者應停藥,惡化時可重新申請。
新修訂條文已於民國 115 年 10 月 1 日實施,之後的申請依新條文辦理。醫療院所需留意事前審查時處方醫師的專科別(兒童神經科)與兒童可用品項是否相符。
對藥廠的意涵
對原廠與代理商而言,Privigen TW(醫療財團法人台灣血液基金會)新增 2 歲以上至未滿 18 歲 CIDP 給付資格,直接打破原先僅兩家藥品瓜分兒童給付市場的格局,相關廠商需重新布局教學醫院兒科神經通路的進藥評估。對既有品項 GAMUNEX-C 與 Kiovig 而言,則面臨新競品的份額競爭。對醫院藥劑部與兒科團隊而言,過去兒童 CIDP 只能由神經科專科醫師診斷及使用,新制改為兒童神經科醫師也可以,藥劑部亦需配合在 115 年 10 月更新處方醫令系統專科身分檢核與事前審查品項設定。
後續觀察
後續應觀察新條文實施後兒童 CIDP 的事前審查申請情形。同時,可留意其他免疫球蛋白品項是否跟進爭取兒科適應症給付擴增,以及血液製劑在健保給付下的整體供需穩定度。
常見問題
自民國 115 年 10 月 1 日起,限由區域醫院(含)以上教學醫院之「神經科專科醫師」或「兒童神經科醫師」診斷及使用。
自民國 115 年 10 月 1 日起,給付規定第 8.1.3 節 CIDP 第Ⅷ款把 Privigen TW 列入 2 歲以上至未滿 18 歲兒童可使用的品項(另兩項為 GAMUNEX-C、Kiovig)。
需要。需檢附符合 EFNS 診斷標準、類固醇治療無效或不耐受證明,以及治療前後 INCAT 評估結果,經健保事前審查核准後方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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